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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与环境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通知

2018年05月24日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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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德育培养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研究生学术氛围,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推动和鼓励研究生创造更多优秀学术、科研成果,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学校特出资设立“研究生十佳奖学金”,该奖学金隶属于校长奖学金。2017-2018学年“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已启动,学院现就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学术为本,全面发展;启迪智慧,引领未来

二、评选时间

2018年5月-2018年6月

三、评选对象

具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奖项设置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硕士)”:每年奖励10名硕士研究生,每人5000元奖学金,均颁发证书;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博士)”:每年奖励10名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0元奖学金,均颁发证书;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提名奖”:除上述研究生十佳获奖者外,其余进入校级终评环节的研究生,均颁发证书。

五、参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生活态度积极,立志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科研创新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4)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在广大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以下研究生不得参加评选:

(1)在读研究生期间必修考试不及格者;

(2)在读研究生期间有作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在读期间因违反校规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研究生且未解除者;

(4)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

六、评选流程

1、学院初评

1)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二)、声明(附件三),连同各项支撑材料,2018年5月26日18:00前提交各系联络人。

空间系联络人:肖超,18810281621  

环境系联络人:裴佳,13021931709

2)各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之处,要求申请人补齐或修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或未修改,视为该申请人放弃参评资格。经过审核并符合要求的材料方可申报。若发现造假现象,取消评选资格。

3)各系根据“研究生十佳”评分细则(附件一)对申请人资料进行评选,每个系最多推选1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作为院系候选人。

4)学院对各系推荐的院系候选人再进行评选,最终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至学校。

5)学院将公示所有申请人基本信息(个人敏感信息除外)以及申请材料。

2、校级终评

1) “研究生十佳”组委会对所有校级候选人申请表和各项支撑材料进行复核。

2)学院分别推荐两名老师评委和和四名学生评委(博士组、硕士组分两场,评委人选可重复)参加校级终评。

3)“研究生十佳”校级终评拟于2018年6月12日下午和13日上午在新主楼第二报告厅举行。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依次答辩,每位候选人展示5分钟,现场专家评委提问2分钟。

   由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对候选人综合表现进行记名投票,教师评委投票数占评定权重的80%,学生评委投票数占评定权重的20%。经委会统计票数,按每位候选人得票数多少确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获奖人名单(文管组获奖人不少于1人)。

七、注意事项

1、高等工程学院学生可在所在学院进行申报,也可在高等工程学院申报,但不能重复申报。

2、硕士申请人成果应为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不包含本科期间获得的成果;博士申请人成果应为博士在读期间所获成果。

3、若申请人在硕士或博士就读期间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十佳”,则不能二次参评;若申请人在硕士就读期间获得过“研究生十佳(硕士)”且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以参评 “研究生十佳(博士)”。

空间与环境学院


附件:
附件一 评分细则.docx
附件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申请表.docx
附件三 声 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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