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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19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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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引领新时期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北京市团市委《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开展2017-2018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团委《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空间与环境学院现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细则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评选推荐对象为空间与环境学院2015、2016级的本科生。

二、评选推荐名额

北京市三好学生1名。

参评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评选推荐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通过小班团支部酝酿、初评,每个团支部推荐不超过2人至学院;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候选人材料,根据推荐情况组织答辩确定学院推荐人选。

五、时间安排

11月21日14点前,各小班团支部提交初评结果(纸质版登记表、汇总表和证明材料交到辅导员林坤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至15271016@buaa.edu.cn(邮件名称为“xx小班团支部-北京市三好申报统计”)

六、注意事项

1、推荐的“北京市三好学生”需提供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的证明材料(即荣誉证书复印件)和注册志愿者证明(志愿北京上打印志愿者卡)

2、被推荐的三好学生,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3)

联系人:林坤

电话:010-6171-6671

电子邮箱:15271016@buaa.edu.cn

                                      空间与环境学院

   2018年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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