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2025年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曹晋滨、唐莉
副组长:刘文龙
成员:范磊、符慧山、李柳元、徐墨客、於益群、郑福 (按姓氏拼音排序)
秘书:刘薇
2025年学院研究生招生督察小组:
组长:唐莉
成员:王翔宇、张尊(按姓氏拼音排序)
二、一志愿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
我院专业复试资格线及拟招生人数,将在学校下达计划后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做好复试准备和安排。
我院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录取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接收调剂。若接收调剂,调剂相关办法将于3月31日左右在学院网站及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布。
三、现场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到
考生需于3月24日(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证时间)到空间与地球科学学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入校)现场报到,同时进行研究生复试基本情况问卷填答。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到同时须携带下述材料至实验4号楼302室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同时最迟于3月23日14:00前将所有材料pdf格式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lwelf@126.com。材料命名:序号+材料名称,如1+审核材料封面、2+诚信复试承诺书...
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核材料封面(附件一)。
2、北航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最迟3月14日发布,请在http://yzb.buaa.edu.cn/xlss.htm查询下载)。
3、一志愿复试通知书(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无需盖章,可后续补交)。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5、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a.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b. 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往届生提供: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7、现实表现材料(附件三)。
8、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四)。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https://yzb.buaa.edu.cn/info/1035/1192.htm,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9、如有其他可以体现考生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可提供。
最迟至现场资格审查时复试材料提交不齐全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考生需填写诚信承诺。凡不符者一经发现拟录取资格无效。若考生因应征入伍等原因,无法在2025年10月前完成入学报到而有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需求,则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申请应写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时间选项仅1年和2年两种)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四、复试费缴纳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考生通过登录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缴费码(暂定030+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变更后续通知)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请务必于3月24日16:00前完成网络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将不退还。
五、复试考核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思政考核不少于5分钟,专业考核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考核各部分成绩之和,满分220分。具体设置如下:
1、外语水平:满分70分
2、专业背景和相关基础知识掌握:满分40分
3、专业知识、创新及综合素质:满分70分
4、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满分40分
满足我院2025年一志愿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大学物理》、《英文写作》两门科目,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时间安排:
1、思政考核:暂定3月25日
2、专业考核:暂定3月25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暂定3月25日
注:现场报到、复试资格审查及具体复试的时间、地点最终确定后将发布在学院官网,请密切关注。
六、拟录取规则
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根据一志愿报考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照如下顺序拟录取:
1、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
2、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之和高者优先拟录取;
3、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1、思政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32分)。
3、同等学力加试考生任意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4、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七、复试结果查询
请考生于复试结束1天后登录空间与地球科学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申诉及投诉
学院监督电话为01061716670,01061716672,lwelf@126.com,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空间与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所有,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空间与地球科学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