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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与环境学院接收强基计划推免生申请攻读2024年研究生(含博士)工作办法

2023年08月18日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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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曹晋滨、唐莉  

成员:丁永斌、符慧山、李柳元、刘文龙、於益群  (按姓氏拼音排序)

秘书:刘薇

 

二、学院拟招收强基计划推免生专业目录

学位层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强基本科专业

硕士

070800

地球物理学

学术学位

应用物理学

085800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应用物理学

博士

070800

地球物理学

学术学位

应用物理学

注:只接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申请攻读博士的推免考生报名前请先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名额等事宜,博导目录参见附件8。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本科专业为应用物理学,且具有推免资格的我校强基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http://yzb.buaa.edu.cn/info/1035/1192.htm

 

四、申请材料

1、《北航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空间与环境学院接收强基计划推荐免试攻读2024年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

3、《空间与环境学院接收强基计划推荐免试攻读2024年研究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

5、由考生本科所在高校的院、系、所、中心等思政相关部门出具的考生现实表现纸质版一份,并需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4);

6、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5);

7、申请攻读博士的推免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6);

8、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9、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

10、若本人有以下学术专长请提供: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11、若有本人在学期间其他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获奖的证明,提交复印件一份。

请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4: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welf@126.com,邮件主题命名: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如070800+地球物理学+张三;材料命名:序号+材料名称,如01+诚信复试承诺书...纸版材料需于复试时提交,注意需提交材料原件而非电子版的打印件。

 

 

五、复试及拟录取

1、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后预计822日左右在学院网站发布。

2)复试环节将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水平100分,教育背景和相关基础知识掌握50分,专业知识、相关实验技能、创新及综合应用知识能力100分,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50分。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外语水平、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180)者,不予拟录取。

4)复试时间初定于8月23或24日,采用现场面试方式,确切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申请者请关注空间与环境学院网站或邮件,并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参加复试。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申请者复试时须交纳复试费100元/人,复试费缴费方式后续将进行通知。

2、拟录取

1)复试结束后第二天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2)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协议书。(见附件7)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若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或2024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不能在2024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推免生若想保留入学资格,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不得超过两年)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3)提供虚假信息,存在违规违纪。

2、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3、未尽事宜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

4、学院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空间与环境学院,联系方式:13811052439,lwelf@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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