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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环境工程辅修专业报名通知

2022年08月25日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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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空间与环境学院瞄准国际空间科学与环境科学前沿,以及国家对空间科学、环境安全理论与技术的紧迫需求,培养一流空间科学、环境科学人才,建设国际先进的空间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

本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建于1998年,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ESI环境/生态领域全球排名前1%。专业拥有与材料、能源、航空航天、生物技术等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建有仿生能源材料与器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现面向全校本科学生招收2022环境工程辅修专业学生。

一、招生与报名

招生范围:我校在籍大二、大三本科生均可报名。所有课程将在沙河校区开课,建议同学们考虑所在校区酌情报名。

报名程序:拟申请环境工程辅修专业的同学,请于即日起至2022年8月27日(上午10:00点)之前,填写《2022年环境工程辅修专业报名信息登记表》(登记表链接为:https://www.wjx.cn/vm/YngjzgV.aspx)。空间与环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建立环境工程辅修专业学生档案,报名结束后将在学院官网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布,最终报名成功名单以学费扣款成功名单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10-61716672;邮箱:yinxu@buaa.edu.cn

二、学习费用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照100/学分的标准收取课程学习费,录取后一次性缴清,若中途退出或未完成辅修培养方案,学费不予退还。

三、课程安排

申请并注册环境工程辅修专业的学生,所修课程以“2021级本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环境工程专业)”(参见附件一)为准。

2022环境工程辅修专业第一学期课程自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周第1周(829日)开始上课,报名从速!

四、所获证书

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的同时,完成辅修环境工程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和学分,可提出毕业或学位申请,空间与环境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一)如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全部学习计划(含毕业论文,共计35.5学分),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符合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且已获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二)如学生完成有学位辅修专业全部学习计划(含毕业论文,共计35.5学分),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符合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但在毕业的同时并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可在主修学士学位达到条件时,同时申请辅修学士学位。如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主修学士学位授予要求,但达到主修专业毕业要求,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仅在毕业证书中注明辅修专业。

(三)如学生完成无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和学分要求(不含毕业论文,共计21学分),但未达到35.5学分,且达到主修专业毕业要求,辅修专业在毕业证书中予以注明。

(四)如学生完成无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和学分要求(不含毕业论文,共计21学分),但未达到35.5学分,且未达到主修专业毕业要求,只发放辅修学习证明。

(五)如学生未与主修专业一并提出辅修专业毕业或学位申请的,只发放辅修学习证明。

五、其他

其他各项事宜均遵照学校有关辅修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环境工程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由空间与环境学院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空间与环境学院

20227

附件:《2021级本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环境工程专业)》



附件:
2021级本科辅修培养方案(环境工程专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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