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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01日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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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8年6月修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北航空研字[2018]1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在籍研究生具体参评要求及申请条件请参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二、奖励标准及限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奖励名额在研究生院下达后将及时通知。  

三、材料准备  

符合条件自愿申报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准备以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  

3.硕士/博士期间成绩单;  

4.相关支撑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4日18:00  

四、评定程序  

9月1日—9月4日:学生申报  

9月5日—9月11日:学院预审、公开答辩  

9月12日后:获奖名单公示  

五、材料报送  

纸版材料:提交至学院路校区新主楼B座306室(9月4日当日上午11:30前可提交至沙河实验4号楼302室)  

电子版发至lwelf@126.com

上报要求:  

1.所有材料(成绩单可除外)均需提供纸版与电子版文档;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一栏中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推荐意见一般应由导师填写;  

3. 发表文章需附正文首页、检索证明、分区&影响因子等证明材料。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北航空研字[2018]1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空间与环境学院  

2018年9月1日


附件: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北航空研字[2018]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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