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8年6月修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北航空研字[2018]1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在籍研究生具体参评要求及申请条件请参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二、奖励标准及限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奖励名额在研究生院下达后将及时通知。
三、材料准备
符合条件自愿申报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准备以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
3.硕士/博士期间成绩单;
4.相关支撑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4日18:00
四、评定程序
9月1日—9月4日:学生申报
9月5日—9月11日:学院预审、公开答辩
9月12日后:获奖名单公示
五、材料报送
纸版材料:提交至学院路校区新主楼B座306室(9月4日当日上午11:30前可提交至沙河实验4号楼302室)
电子版发至lwelf@126.com
上报要求:
1.所有材料(成绩单可除外)均需提供纸版与电子版文档;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一栏中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推荐意见一般应由导师填写;
3. 发表文章需附正文首页、检索证明、分区&影响因子等证明材料。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北航空研字[2018]1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空间与环境学院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