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联系我们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空间与环境学院2019级本科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2022年09月19日 19:47
作者:
点击: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凡是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都可以报名申请参加校内外研究生的推免。

二、推免资格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推免资格;

2、推免生必须达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航教字[2014]14号)规定的基本要求;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记录,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无任何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推免生按《空间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附件1)规定的要求进行综合测评和排名,其中优秀生、“冯如杯”一等奖获得者和半脱产学生辅导员单列;

7、推免生所修必修课程必须全部通过(含补考通过)。正考不及格、但补考及格的课程,按正考成绩进行综合测评;

8、在读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在读期间到国际组织实习的,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予研讨决定相应配套政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及录取资格:

1、推荐后受校级以上(含)处分的;

2、有违法行为,受司法部门处罚的;

3、最后一学年,有一门及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的;

4、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的;

5、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6、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

四、程序和要求:

1、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审定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核并公示推免生名单。其组成结构是: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员:分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系主任、系副主任、班主任、辅导员

秘书:本科教务秘书

2、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人数比进行分配名额。

3、推免生资格确定。按照《空间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附件1)进行综合测评和专业综合排名。

4、根据专业综合排名和各专业推免生名额,确认学生推免资格。自愿放弃推免的学生,需签署《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5、由推免工作组进行复查确定推免资格人选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并公示。

五、附则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该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生效。

六、申诉渠道

联系人:徐印

电话:61716672

邮箱:yinxu@buaa.edu.cn。


   空间与环境学院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附件1-空间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空间与环境学院学院版权所有 © 2016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南三街九号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电话:010-61716670Copyright 2016 © sse.buaa.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