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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2017年10月23日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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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学科特色和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2018年全面试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凡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免于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要求的考生。http://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367/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按学院相关办法执行。

3、仅限报考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学位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为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或其他高校一级国家重点学科的学历硕士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本科、硕士均为全国重点高校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学历硕士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具有英文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获得全国重点高校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学生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学生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所报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或者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以第一学生作者身份获得省部级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及前三名署名,或者获得国家级奖励二等奖以上及前五名署名。

6、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获得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或相同级别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成绩;

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或硕士学位;

3)其他语种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8、欢迎具有跨一级学科专业背景的硕士学历研究生申请。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空间与环境学院成立由院长及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

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过程、结果实行公示制度。面试专家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聘任,拟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博导本人可参与拟招收的博士生面试,但不得自行委托他人代替参加。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需在20171113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

申请者须在20171120前向本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邮寄或于工作日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新主楼B306)刘薇收13811052439

A:基本报名材料:

1)完成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的填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推荐书(见附件一);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政审调查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见附件二)。

材料(15)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

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取消选拔录取资格。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    外语能力证明:国家英语等级考试、TOEFL、雅思等成绩单。

2)个人陈述(PSpersonal statement):字数1000字左右,展示申请者的个人经历、学习目标、生涯规划等。

3)个人简历:描述个人拟申请学科、专业、导师,教育经历、研究经历、荣誉等

4)研究陈述:字数3000字左右,汇报申请者目前开展的研究工作,感兴趣的科研问题及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其初步设想。

5)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7)己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8)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9)体检: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学院协调校医院后另行通知。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择优选拔并公示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院进行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初步拟定为20171129—1130日。综合考核由三部分组成:导师评价、专家面试、思政考核。

导师评价:

首先由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进行业务知识考核,提供书面评价意见,并对考生的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给出评估成绩,每门按百分制评分,总分300分。

专家面试:

专家面试主要评价学生视野、实际应用知识能力及培养潜力,总分300分,由以下部分组成:

1)外语水平(满分100分);

2)报考学科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50分);

3)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满分100分);

4)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满分50分)。
   
思政考核:

复试环节还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由学校统一办理。

四、公示、复议和监督

1、录取过程公示。在本学院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等信息。

2、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或面试专家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处将对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将联合组织到综合考核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应予以支持和配合。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及面试专家组要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在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五、其他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4、未尽事宜,请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空间与环境学院。

联系方式:82339082 13811052439  lwelf@126.com

 

 

 

空间与环境学院

20171019

 

 

 

 

 

 

 


附件:
附件一:2018年专家推荐书(博士).pdf
附件二:2018年政审调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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